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省长乐市峰华合成纤维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4166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榕仲裁108号
案号
(2021)闽0112执6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州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福州美云食品有限公司偿还涉案合同项下借款本金29550000元及暂计至2018年3月31日的利息934341.43元,之后的利息按照年利率4.4419%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福建省长乐市峰华合成纤维有限公司、陈美云、陈家利在各自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支付案件受理费115261元、处理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等;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2-02
发布时间
2021-05-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国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827416698520
登记机关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长乐市两港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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