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燕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122********83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115民初3709号 |
案号 |
(2021)鄂0115执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与韩燕珍确认,从2019年11月16日起至2020年7月23日止,韩燕珍到期应还款总金额为86805.96元(正常利息84491.78元,罚息372.72元,复利1941.46元);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9月22日期间的正常应还款金额为22447.54元;二、韩燕珍于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50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借款59253.5元;三、从2020年10月15日起,韩燕珍每月15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还款,每月还款11223.77元;案件受理费2485元,减半收取1243元,由韩燕珍负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已预交,由韩燕珍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