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柏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624********479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624民初362号
案号
(2021)浙0624执19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丁柏超、丁竹春于2021年2月20日前向原告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98433.80元,并支付利息等(计算至2021年1月7日尚欠利息7908.14元,2021年1月8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5-07
发布时间
2021-05-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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