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统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0326********27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云2622刑初127号
案号
(2020)云2622执9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砚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人唐统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永兴、马志丽因王忠鹏死亡的费用150000元(不含已支付的4500元),当庭支付40000元.于2019年10月30日前付22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付22000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付22000元.于2022年10月30日前付22000元,2023年10月30日前付22000元。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由法院判决付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砚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12-15
发布时间
2021-05-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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