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党鹏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431********06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陕0431民初180号
案号
(2021)陕0431执2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党鹏阳向原告张琴返还借款6280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功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1-04-21
发布时间
2021-05-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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