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建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2********00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民终19516号 |
案号 |
(2021)豫0122执恢1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2019)豫0122民初3640号民事判决; 二、梁建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郑州八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保证金20万元; 三、驳回郑州八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217.5元,保全费156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435.00元,由梁建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