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二十二冶集团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06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208民初873号 |
案号 |
(2018)冀02执176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二十二冶集团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唐玉慧债权转让款3 958 310.41元,并以3 958 310.41为基数,自2018年1月2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909.98元,减半收取21454.99元,由被告二十二冶集团第一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11-01 |
发布时间 |
2019-0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冀02执17687号 |
立案日期 |
2018-11-01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95831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海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0070062528X1 |
登记机关 |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唐山丰润区幸福道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