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夏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430********4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108民初631号
案号
(2021)豫0108执10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被申请人徐美清、夏杰支付申请人垫付款81502.74元,剩余未支付款1089261.12元,违约金16300.5元,诉讼费7742元,共计1194806.02元;2.被告刘海梅、涿州市轩驰客运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4-08
发布时间
2021-05-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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