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627********17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422民初1287号 |
案号 |
(2020)云0422执7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澄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徐兴东、梁剑于2020年9月15日前共同赔偿原告汤志恒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共计6000元;二、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汤志恒已预交25元),调解减半收取25元,原告汤志恒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澄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5 |
发布时间 |
2021-05-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