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627********17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0422民初1287号
案号
(2020)云0422执7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澄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徐兴东、梁剑于2020年9月15日前共同赔偿原告汤志恒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共计6000元;二、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汤志恒已预交25元),调解减半收取25元,原告汤志恒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澄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11-05
发布时间
2021-05-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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