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昌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124********21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川1124民初688号
案号
(2021)川1124执恢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井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昌林、向文连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归还原告李兆坪借款本金200 000元;二、被告王昌林、向文连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兆坪借款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从2017年1月20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李兆坪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井研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5-11
发布时间
2021-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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