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龙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27********2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0112民特65号
案号
(2021)闽0112执10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陈毅与龙文共同确认龙文偿还陈毅借款本金16000元了结本案;二、龙文分四期向陈毅支付上述款项,即:龙文应于2021年3月10日支付4000元;于2021年4月10日支付4000元;于2021年5月10日支付4000;于2021年6月10日支付4000元。前述款项均以微信转账方式汇入陈毅使用的微信账户(账号:15960188209);三、若龙文按期足额还清上述款项,则本案双方权利义务即时终结;若龙文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足额履行任何一期的付款义务,则视为违约,余欠款项视为全部提前到期,陈毅有权根据法院对该协议的确认裁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3-30
发布时间
2021-05-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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