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龙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7********20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112民特65号 |
案号 |
(2021)闽0112执10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陈毅与龙文共同确认龙文偿还陈毅借款本金16000元了结本案;二、龙文分四期向陈毅支付上述款项,即:龙文应于2021年3月10日支付4000元;于2021年4月10日支付4000元;于2021年5月10日支付4000;于2021年6月10日支付4000元。前述款项均以微信转账方式汇入陈毅使用的微信账户(账号:15960188209);三、若龙文按期足额还清上述款项,则本案双方权利义务即时终结;若龙文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足额履行任何一期的付款义务,则视为违约,余欠款项视为全部提前到期,陈毅有权根据法院对该协议的确认裁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时间 |
2021-05-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