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富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128********36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128民初1603号 |
案号 |
(2021)云0128执4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王富国于判决生效之日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张宗荣劳务费11600.00元并支付自2019年8月3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2020年7月3日止的利息446.6元,合计12046.6元;二、由被告王富国于判决生效之日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公告费6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