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201********2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106民特696号
案号
(2021)晋0106执3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诉人王洁、马强欠告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借款本金160958.18元,截止2019年6月28日的罚息18665.46元;被告诉人王洁、马强应支付自2019年6月29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罚息(以未还本金160958.1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计算)及律师费8981元;二、支付方式: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于每月25日前返还告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本金6000元,2020年2月25日前偿还完毕剩余本金130958.18元及上述所有罚息。被告诉人王洁、马强2019年9月6日支付告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律师费8981元;三、被告诉人王洁、马强如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任意一期款项,告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有权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诉人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及律师费。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王洁、马强于2019年8月22日经本院特邀调解员范俊丽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1-22
发布时间
2021-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