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吉林佳垒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67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吉2401民初5910号 |
案号 |
(2021)吉2401执9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吉林佳垒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向原告胡如亮支付2012年至2019年的商铺租金115,200元。二、被告吉林佳垒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向原告胡如亮退还商铺款18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3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5-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程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2400726752594Q |
登记机关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延吉市双阳胡同1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