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汤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902********56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180刑初322号 |
案号 |
(2021)川0180执15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简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陈林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2日起至2022年5月1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汤杰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2月11日起至2022年5月4日止。前期羁押37日已折抵。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责令被告人陈林与本院(2020)川0180刑初321号中被告人晋程毅、陈钱、曾洪洋、吴继民共同对被害人丁俊的经济损失439元予以退赔。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简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时间 |
2021-05-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