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381********19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324刑初197号 |
案号 |
(2020)云0324执15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罗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三、被告人浦仕雷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行贿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总和刑期十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40万元;四、被告人黄攀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与前罪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总和刑期七年零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万元;五、被告人黄涛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总和刑期五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万元;六、被告人李志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总和刑期五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七、被告人浦瑞今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与原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撤销假释剩余刑期一年八个月三日,总和刑期四年零二个月三日,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八、被告人蒋川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总和刑期三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九、被告人金江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总和刑期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十、被告人徐林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总和刑期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十一、被告人刘剑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总和刑期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罗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12-17 |
发布时间 |
2021-05-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