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828********8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08民初6667号
案号
(2021)京0108执113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北京中海晨曦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杨洋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郝艳芝借款本金5万元并给付利息7100元及逾期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7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郝艳芝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5-08
发布时间
2021-05-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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