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次仁桑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40102********1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藏0103民初1089号 |
案号 |
(2020)藏0103执12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第一被告次成拉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龚军旗支付借款90 000元、利息21 600元,共计111 600元;二、第二被告次仁桑珠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3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次成拉姆、次仁桑珠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0-11-25 |
发布时间 |
2021-05-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