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万方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724********16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陕0803民初2999号
案号
(2021)陕0803执1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横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白海战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陕西横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0000元及其借期利息47035.10元以及罚息(罚息自2017年2月16日起按月利率11.31‰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二、由被告万帅帅、黄玉姣、万方武、李发琴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729元,执行费7250元,由被告白海战、万帅帅、黄玉姣、万方武、李发琴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横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时间
2021-06-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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