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毛祖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6********02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1022民初791号
案号
(2021)浙1022执11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三门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被执行人毛祖伟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何邦晓 4 0 0 0 8元及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负担案件受理费 4 0 0元,申请执行费 5 0 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三门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5-19
发布时间
2021-06-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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