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丘市大友采暖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76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982民初2164号 |
案号 |
(2019)冀0982执8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任丘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任丘市大友采暖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油分行借款本金1500000元、利息6601.37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3月22日,以后利息顺延计算至还清之日止),本息合计1506601.37元。二、被告王维、王瑞娟、王书祥、刘金徐、王少东、刘其居、远小立、堵威、堵丽静、堵书涛、姚小慈、王继伟、郑艳姣、王宝玉、李老慎、李伟星、王宁、邱学成、刘学、邱玉合、赵金平、任丘市华诺采暖设备厂、任丘市百信采暖设备厂、任丘市丽威采暖设备厂、任丘市一诺散热器材厂对被告任丘市大友采暖设备有限公司所负1506601.37元债务负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任丘市大友采暖设备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油分行对被告王铁志、黄可地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书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34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3340元,由被告任丘市大友采暖设备有限公司、王维、王瑞娟、王书祥、刘金徐、王少东、刘其居、远小立、堵威、堵丽静、堵书涛、姚小慈、王继伟、郑艳姣、王宝玉、李老慎、李伟星、王宁、邱学成、刘学、邱玉合、赵金平、任丘市华诺采暖设备厂、任丘市百信采暖设备厂、任丘市丽威采暖设备厂、任丘市一诺散热器材厂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任丘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2-21 |
发布时间 |
2019-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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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82557693369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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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任丘市于村乡西于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