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124********0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126民初4300号 |
案号 |
(2021)鄂1126执9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蕲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至2020年12月8日被告彭凯欠原告刘云工程款228921元及利息6426元,双方认定属实;二、被告彭凯自愿于2021年2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上述欠款及利息,原告刘云表示同意;三、原告刘云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四、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830元,减半收取计2415元,被告彭凯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蕲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