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清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323********5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1321民初352号
案号
(2021)鄂1321执1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随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徐清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段先锋支付劳务报酬4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2月2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40000元劳务报酬清偿完毕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随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6-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