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克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8********57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2828刑初18号 |
案号 |
(2021)鄂2828执2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邱克荣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8日起至2032年7月7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二、依法追缴被告人邱克荣违法所得人民币7110888元,并分别发还给被害人张重兵、徐华军4537818元、王建丰2257810元、杨飞31526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