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国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622********054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622民初2021号
案号
(2021)云2622执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砚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朱国艳自愿定于2020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王应琼代为支付的欠款212925元、诉讼费5047元其他费用5000元,合计222972元,并支付自2020年9月25日起的利息(利息以222972元为墓数,按照年利率3. 85%计算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 二、案件受理费4644元,减半收取计2322元,朱国艳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砚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6-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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