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州谷宝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09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182民初1018号
案号
(2020)闽0112执33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林银官、林建忠、陈良舟、林志祥、林礼华、林少云与林贞键共同确认林贞健欠林银官、林建忠、陈良舟转让款2695000元。林银官、林建忠、陈良舟同意林贞健分24个月还清,具体为:2019年5月-2021年3月于每月最后一天前各偿还113000元,2021年4月30日前偿还96000元(上述款项转入林银官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账号:6214661820387478)。二、林贞健若按上述第一项确定的期限履行完毕,林银官、林建忠、陈良舟自愿放弃要求林贞健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若林贞健未按确定的期限足额还款,则视为余欠的款项全部提前到期,林银官、林建忠、陈良舟可就林贞健未还款项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7324元【本次案件受理费16554元和(2017)闽0182民初632号案件受理费20770元】向法院申请执行(利息以尚欠转让款数额为基数,按月利率1%从2017年6月1日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林建忠、陈良舟同意委托林银官向法院申请执行(包括领取执行款)。三、林志祥、林礼华、林少云对案涉转让款2695000元放弃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12-17
发布时间
2021-06-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林晓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82570953866B
登记机关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长乐市梅花镇梅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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