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802********1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802民初2882号 |
案号 |
(2019)豫0802执22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焦作市林华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8日前偿还原告焦作解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65万元、2019年4月20日之前的利息389414.85元、2019年4月21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按双方借款合同的约定执行)和本案原告垫付的案件受理费15558元;二、焦作市胜创物资有限公司、王战胜、王亮、范素萍对本调解书第一项确定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5558元,由被告焦作市林华贸易有限公司、焦作市胜创物资有限公司、王战胜、王亮、范素萍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0-11 |
发布时间 |
2019-10-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豫0802执2271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11 |
执行法院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0549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