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颖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12********226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303民初1581号
案号
(2021)桂0303执1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丁颖偿还原告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借款本金49936.59元及截止至2019年12月22日的利息、罚息和复利14889.8元,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14889.8元,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按《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另计至实际结清之日。本案案件受理费1328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928元(该费用原告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已预交),由被告丁颖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1-14
发布时间
2021-06-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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