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颖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12********22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303民初1581号 |
案号 |
(2021)桂0303执1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丁颖偿还原告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借款本金49936.59元及截止至2019年12月22日的利息、罚息和复利14889.8元,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14889.8元,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按《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另计至实际结清之日。本案案件受理费1328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928元(该费用原告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已预交),由被告丁颖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