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廉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882********3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802民初1439号
案号
(2021)豫0802执9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廉杰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信用卡本金19994.09元,利息6026.54元,滞纳金5814.46元,共31835.09元。2、案件受理费298元及执行费,由被告廉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3-25
发布时间
2021-06-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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