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822********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801民初637号 |
案号 |
(2021)云2801执9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洋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39674.6元及截止至2019年6月26日的违约金和利息7905.93元,(后续产生的利息和违约金以中国建设银行催收系统为准)于2020年7月10日开始每个月最少支付3000元,于2021年12月10日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以中国建设银行催收系统为准)。二、如被告未能按时足额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则原告可一次性向本院申请执行剩余全部借款本息。三、律师费6985.47元,由被告于2022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四、案件受理费1164元,减半收取582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