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黔西南州长河煤炭储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06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 2323 民初 2626 号 |
案号 |
(2021)黔2323执6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黔西南州长河煤炭储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普安县楼下安宁煤矿货款 328088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 328088 元为基数,从 2020 年 10 月 20日起按年利率 3.85%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 3111 元(已减半),由被告黔西南州长河煤炭储备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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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梁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300580652098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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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新区瑞金北路金地大厦26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