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泽仁牛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330********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3330民初55号 |
案号 |
(2021)川3330执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德格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泽仁牛麦从2020年1月3日起至登真罗布能独立生活为止,按每月350.00元的标准每年支付原告生活费4200.00元,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由登真罗布的监护人白玛德青与泽仁牛麦各负担50%。(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的抚养费42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以后每年的抚养费在当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格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时间 |
2021-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