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饶县昌达油品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60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521民初1819号 |
案号 |
(2019)鲁0521执4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程俊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垦利县鲁东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1800万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18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2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利息按照年收益率20%计算)。二、山东沾化腾越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乾港工贸有限公司、广饶县昌达油品有限责任公司、张曙玲、高华顺、何山英、张凯、李宁、李新刚、张秀芳、程洋、王洁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垦利县鲁东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沾化腾越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垦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18 |
发布时间 |
2019-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鲁0521执41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18 |
执行法院 |
垦利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80000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程俊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23586059498P |
登记机关 |
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饶县陈官乡黄家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