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8********00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18民特176号
案号
(2021)京0118执19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冯启给付王中山借款四十四万七千三百元,利息五万二千七百元,总计五十万元(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前给付十五万元,其余三十五万元于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前给付。逾期未付,以五十万元为基数自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起,按年息百分之十五点四给付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何静、冯亚娟对上述借款五十万元承担连带给付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3-17
发布时间
2021-06-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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