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毛军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1125********01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106民初1563号
案号
(2021)晋0106执15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毛军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董生借款本金400000元。二、驳回原告董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00元,由被告毛军海负担3267元,原告董生负担1633元(原告已预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4-14
发布时间
2021-06-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