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501********37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502民初2598号
案号
(2019)浙0502执40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州吴兴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浙江童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沈杰支付原告李厅会货款102472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024729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按实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二、被告浙江童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李厅会律师代理费100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三、驳回原告李厅会其余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5214元,减半收取760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607元,由原告李厅会承担1334元,由被告浙江童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沈杰承担1127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9-10-09
发布时间
2019-10-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浙0502执4062号
立案日期
2019-10-09
执行法院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4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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