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624********00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115民初6220号 |
案号 |
(2021)鄂0115执5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田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付原告胡雄借款25000元;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213元,执行费由被告田丰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6-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