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伍俊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502********03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502民初1654号 |
案号 |
(2021)云2502执2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伍俊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远市支行透支借款本金3599.99元,支付截止于2019年7月22日止的利息517.12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90.05元,合计4307.16元。二、被告伍俊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以透支本金3599.99元为基数按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贷记卡)章程约定的利息、复利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远市支行从2019年7月2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止的利息、复利。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被告伍俊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6-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