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谭丰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221********089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01民初2068号
案号
(2021)渝0101执17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渝0101民初2068号 一、被告谭丰勇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支付保险赔偿款 126417.24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126417.24为基数,从2019年12月1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日0.06%的标准计算);二、被告谭丰勇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支付保险费 6322.99 元;三、驳回原告在本案中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0元,公告费780元,合计3780元,由被告谭丰勇负担。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已由原告垫付,被告迳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3-08
发布时间
2021-06-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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