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1122********007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211民初649号
案号
(2019)豫0211执11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刘磊、河南营琪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1日前偿还原告尚福浩设备款10000元,于2019年7月17日前偿还原告尚福浩设备款10000元,于2019年8月17日前偿还原告尚福浩设备款20000元,于2019年9月17日前偿还原告尚福浩剩余设备款19800元。若二被告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按全额退还设备款59800元申请强制执行下欠所有款项。至此,原、被告双方因本案别无任何纠纷。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为769元,由被告刘磊、河南营琪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7-15
发布时间
2019-10-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豫0211执1186号
立案日期
2019-07-15
执行法院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980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