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27********01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14民初19462号 |
案号 |
(2021)沪0114执22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敏、被告张震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伏尧借款1,300,000元; 二、被告朱敏、被告张震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伏尧自2020年12月17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借款利息(以1,300,000元为基数,按月息2%计算)。 如被告未按上述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6-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