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9********70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306民初3972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93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6609977】。一、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尚欠原告人民币60000元及利息7000元,共计67000元。二、被告分三十八期向原告支付67000元及律师费8000元,共计人民币75000元:第一期至第三十七期,从2021年3月起至2024年3月止,各期于每月28日前支付2000元;第三十八期于2024年4月28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元;上述款项由被告迳付至原告指定账户:户名郭志雄,账号:6230351809023167,开户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江围支行。四、若被告未有任何一期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原告有权就可就款项人民币75000元中未付的全部剩余款项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60000元中未付的全部剩余款项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案诉讼费人民币838元(原告已预交),本院减半收取419元,由被告自愿承担(被告于支付第一期款项时一并迳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06-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