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比摩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9********UC1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306民初5709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104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3611001】。一、被告深圳天品移动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毕方实业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5670元。二、被告江西比摩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毕方实业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48260元。三、驳回原告深圳市毕方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以上判项,如果被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24元,由被告深圳天品移动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286元,由被告江西比摩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53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时间 |
2021-06-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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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922MA38DUUC1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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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工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