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毅乐制冷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756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421民初3957号 |
案号 |
(2021)皖0421执11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毅乐制冷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前返还给原告货款306400元,赔偿原告损失30000元;如被告不能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则增加赔偿损失费2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4137元,保全费等4360元,均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时间 |
2021-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段抗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6MA1J8F756Q |
登记机关 |
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学府路589号4幢A-01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