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然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122********55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102民初1898号
案号
(2021)豫0102执24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航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80165.85元,并自2018年8月29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按年利率15.4%支付服务费、利息、违约金;二、驳回原告河南航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限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26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安然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5-17
发布时间
2021-06-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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