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封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302********39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302民初4600号 |
案号 |
(2019)鲁0302执12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胜田欠原告借款300 000元、利息17 203.33元,本息合计317 203.33元未还。被告陈胜田于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每月10日前归还1 500元,计15 000元,于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每月10日前归还1 500元,计9 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归还50 000元,于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每月10日前归还1 500元,计9 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归还50 000元,于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每月10日前归还1 500元,计9 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归还80 000元,于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每月10日前归还1 500元,计9 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还清欠款86 203.33元;二、被告陈胜田欠原告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滋生的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凭单据)于2021年12月30日前全部还清;三、若被告陈胜田逾期不付,原告可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款项及利息;四、被告封爱华、封丽、张学香、邵娜、陈立威、刘田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双方就该次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再无其他争议;六、案件受理费3 029元,由被告陈胜田、封爱华、封丽、张学香、邵娜、陈立威、刘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6-14 |
发布时间 |
2019-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