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京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2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51民初00769号
案号
(2019)沪0151执19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京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孙乐怡借款本金18万元,该款自2019年3月起至2021年2月止,于每月28日前分别支付原告孙乐怡7,500元; 二、如果被告上海京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原告孙乐怡有权就被告所有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执行,同时要求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10,000元; 三、被告上海京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孙乐怡律师费2,500元,该款被告于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原告; 四、案件受理费3,900元,减半收取1,950元(该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该款被告于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原告); 五、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9-06-05
发布时间
2019-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蒋惠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125176742
登记机关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38号2号楼218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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