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82********57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沪0115民初28486号 |
案号 |
(2019)沪0115执83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诺典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卓哈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定作款163,423元; 二、被告上海诺典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卓哈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163,423元为基数,从2017年10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三、被告徐超对被告上海诺典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向原告上海卓哈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上海卓哈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10元,财产保全费1,337元,公告费560元,共计5,507元,由被告上海诺典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徐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9-04-09 |
发布时间 |
2019-04-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沪0115执836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09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68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