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811********8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802刑初61号 |
案号 |
(2021)豫0802执15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冯刚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2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9月24日起至2018年8月23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二、被告人赵淋红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1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期自2017年9月24日起至2018年7月23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三、被告人赵淋荣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4 |
发布时间 |
2021-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