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益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5********1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023民特2061号 |
案号 |
(2021)浙1023执17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葛益强再行赔偿张久仙本次交通事故损失 7 0 0 0元,该款自 2 0 2 0年 1 1月份开始在每月的 3 0日前支付 1 0 0 0元,直至付清为止。二、若葛益强未按上述第一条约定履行相应付款义务,则葛益强除继续履行上述第一条约定的付款义务之外,还应一并给付- 2-张久仙已放弃的损失 8 0 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时间 |
2021-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